天津地铁3、4、5、6号线车站商铺招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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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地铁3号线和平路站、地铁4(南段)、5、6号线车站位于大商圈、医院附近,经营环境一流,车站商铺位于车站站厅位置,具备经营优势。现站内商铺公开招商,诚招具备实力的品牌商家进行商务洽谈合作。
一、招商项目
天津地铁3号线(和平路站商铺),地铁4(南段)、5、6号线车站内商铺。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
(一)坐落位置:商铺位于地铁3号线(和平路站商铺)、地铁4(南段)、5、6号线车站站厅层内。(见附件)
(二)场地交付标准:白墙、地砖、防火卷帘、防盗卷帘/门(部分具备)、烟感\温感已安装到位。场地内供电、给排水情况详见附件,具体场地交付以实际情况为准,工程条件的变动不可作为解约的条件。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,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,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场地内外建筑及设施设备。
(三)产权证:本项目不提供产权证,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许可手续。
(四)经营管理要求:
意向承租方需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下经营管理要求:
一是经营品牌及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取得行业经营相关许可,日常经营遵守地铁运营管理公司相关制度及地铁商铺现场管理规定。严禁利用地铁商铺储藏和经营易燃、易爆物品,也严禁将这类物品带进地铁车站及商铺,商铺内不准吸烟以及售卖烟草制品,不准使用明火。商铺内不准使用产生异味、水蒸气的电加热设备或器具,不准私自对商铺内审批通过的电源进行接驳或改装。
二是本着创造良好营商环境、多种业态和谐共存的原则合理避免同类业态竞争。
(五)合同签订:以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为准。
(六)水、电费:由承租方承担。按照场地供方要求,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三、参选报名资格
(一)本次招商要求意向承租方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 2.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(含50万元)及以上; (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为准) 3.具备经营品牌,计划在地铁站内开展连锁经营(5间及以上)。 |
(二)中选后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,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、分租或转为其他形式开展经营活动。
(三)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联合体参选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单位,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商铺比选工作。
四、合作方式
地铁商铺招商信息动态更新中,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品牌商户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前来问询洽谈,联系电话:022-83997378(黄女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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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3(和平路)、4(南段)、5、6号线地铁商铺信息明细
2.商铺租赁场地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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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14日
3(和平路)、4(南段)、5、6号线地铁商铺信息明细